老年公寓、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福利院等特殊場所,應當每個房間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
鼓勵引導高層住宅、人員密集場所、辦公樓、綜合樓等建筑物配置必要的救生
緩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輔助裝置
山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今天閉幕,修訂后的《山東省消防條例》獲得表決通過,將于3月1日起施行。根據規定,新建高層住宅應當分戶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違反規定的單位有可能面臨最高五萬元的罰款。
住宅交付前需設獨立報警器
據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相關人士介紹,之前上海發生的高層建筑大火引起各地對高層消防安全的重視。因此,條例對高層住宅的消防安全作出詳細規定,填補了此前的法律空白。
根據條例,新建高層住宅應當分戶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老年公寓、寄宿制學校、幼兒園、福利院等特殊場所,應當每個房間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按照消防技術標準不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人員密集場所,應當在容易發生火災部位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應由建設單位在交付使用前設置。
如果沒有按規定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將有可能面臨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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