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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動態

濰坊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

2020-04-03

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山東濰坊印發《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全文如下: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的通知

濰政辦字〔2019〕11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屬各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濰坊軍分區:

《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濰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濰政字〔2018〕33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堅持集中攻堅、標本兼治、突出治標、持之以恒,解決影響空氣質量的突出問題,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實行專班推進,重點抓好工業排放整治、機動車排放整治和揚塵治理工作,確保2019 年底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退出全國168重點城市后20 位。

二、工作分工

(一)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王樹華 副市長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實施六個企業搬遷,10月底前全部實現搬遷或關停;開展鑄造行業轉型升級,加強鑄造行業清理整治,加大落后產能淘汰;落實全省焦化行業總量壓減專項行動,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及熱回收焦爐;壽光聯盟化工公司參與全省地方煉油企業產能轉移,退出地方煉油行業;10月底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和靜穩天氣預案,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在全市范圍內集中統一開展執法檢查行動,對火電、鋼鐵、商混、鑄造、涉VOCs排放等重點行業進行重點查處。

(二)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吳磊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公安、環保、交通等部門分工合作、聯合執法機制,明確目標、配套制度、集中攻堅,綜合運用劃定不達國Ⅳ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區域、嚴格路面和源頭管控等措施辦法,保持嚴管嚴查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工作態勢,有效整治高污染排放車輛違法上路違法行為,倒逼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確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

(三)揚塵治理工作專班

牽頭領導:田民利 副市長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嚴格落實《山東省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方案》以及我市《濰坊市工業企業揚塵污染防治技術導則》等八個技術導則要求,對建筑工地、市政工程、道路施工、拆遷工地、渣土運輸、水利工程、公路施工、道路保潔等揚塵,實行集中整治。達不到要求的,先停工再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各類工地按要求安裝高清視頻監控和符合標準規范的在線監測設施,嚴厲查處渣土車違規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責任。中心城區是本次強化攻堅行動的主戰場,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嚴格按照方案要求,不等不靠,立即行動。各縣市、濱海開發區、峽山開發區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轄區專項攻堅方案并組織實施。各專班牽頭部門每半月向市環委會辦公室報送一次專班工作進展情況。各職能部門要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根據職責分工,明確具體的整治目標、措施和跟蹤問效辦法,加強協作,密切配合,確保各項任務有力推進、有序完成。

(二)嚴格考核問責。開展強化攻堅落實情況重點督查,對督查巡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交辦問題未按要求整改的,以及空氣質量居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鎮(街道)后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將按照《濰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約談問責實施細則(暫行)》(濰政辦字〔2019〕97號)從嚴問責。

(三)強化輿論監督。濰坊日報、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市級主流媒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及時報道各地和部門、單位工作進展,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動員廣大群眾提供線索、實施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持生態環境事業、人人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濃厚氛圍。

濰坊市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根據《濰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濰政字〔2018〕33號),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濰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的部署要求,統一思想、統一標準、統一行動,以空氣質量全面優化為主要目標,加快推進重污染企業關停搬遷,工業企業限產減排,倒逼落后產能出清,推動產業布局優化調整,進一步減少工業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突出政府主導地位,利用行政、經濟、法律、紀律等手段,綜合施策,強力推進,確保完成任務。

(二)分類處置。區分不同行業、不同產業、不同企業,研究制定針對措施,做到“一企一策”,逐個解決。

(三)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是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做到一企一個專班,一包到底。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工作督導,市直有關部門分工配合。

(四)風險管控。妥善處理好穩定、安全、金融風險防控等工作,確保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重點任務

(一)實施六家企業搬遷或關停。按照市政府《中心城區6家企業搬遷或關停工作方案》(濰政辦字〔2019〕45號),對恒天海龍、恒聯漿紙、亞星化學、柏立化學、濰坊山水(濰城)、華龍硝銨6家企業,10月31日前全部實現搬遷或關停。通過搬遷,推動企業整合產業鏈條,加快產品、工藝升級換代,實現鳳凰涅槃、浴火重生。(市工信局牽頭,市直有關部門配合,有關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落實)

(二)加快鑄造行業轉型升級。嚴禁鑄造行業新上產能。通過標準倒逼,加強鑄造行業清理整治,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到2022年,鑄造企業比較集中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建立起高水平鑄造產業園,企業實現入園經營,實現行業集聚集約發展。其他相對分散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除部分重點企業外,引導域內鑄造企業有序進入專業園區或重點監控點發展。加大技術改造,淘汰落后鑄造設備工藝,加強廢水、廢氣、廢砂、廢渣有效處理,實施資源再生和循環利用,形成10家以上綠色鑄造企業和園區。到2022年,全市中高端鑄造產品產量達到100%。(市工信局牽頭)

(三)推動焦化產業高質量發展。落實全省2019-2020年焦化行業總量壓減專項行動計劃,推進焦化行業優化布局和發展。2019年關停濰坊華奧焦化公司、濰坊振興焦化公司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及熱回收焦爐,壓減焦炭產能130萬噸。“十四五”期間,按照全省統一布局要求,整合5.5米的其它焦爐,推動全市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市工信局牽頭)

(四)實現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10月31日前,全市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燒結機機頭、球團焙燒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加強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控制,在保障生產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逾期未完成的,實行停產整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五)整合提升地煉行業。爭取保留提升魯清石化地煉產能。壽光聯盟化工公司參與全省地方煉油企業產能轉移,2021年前退出地方煉油行業,減少備案地煉產能210萬噸。(市工信局牽頭)

(六)有序實施重點工業企業停限產。嚴格落實《濰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對列入《濰坊市重污染天氣工業源采暖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在中心城區,按照《濰坊市靜穩型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橙色預警要求,32家重點企業全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措施。采暖季期間,參照通道城市標準,根據采暖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污染天氣預測情況,制訂重點行業實行差異化錯峰生產方案。根據企業環保績效水平將企業分為A、B、C三類,對達到超低排放、環境管理規范的綠色標桿企業,在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享受豁免政策。(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

(七)環境問題綜合整治。

1.深化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全市鑄造、機械加工、紡織印染、工業爐窯等行業凡是煙粉塵和VOCs收集處理不徹底、產塵點及車間有可見煙粉塵外逸、無組織排放突出的,實施停產治理。治理完成后,經相關部門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9月7日前,火電企業(51家)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山東省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各縣市區組織對轄區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不達標的停產治理。10月底前,所有適用《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企業完成提標改造;完成全市鋼鐵、焦化、建材、水泥、商混等423家工業企業PM10在線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完成7臺煤氣發生爐、6臺燃煤烘干爐淘汰改造。逾期未完成,停產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1)按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要求,工業涂裝行業未改用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涂料、膠粘劑、清洗劑等,且收集不徹底,未采用直接燃燒、吸附脫附蓄熱燃燒或催化燃燒等高效處理措施的,停產整治。

(2)2019年9月30日前,包裝印刷等行業全面改用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料。逾期未改用且廢氣收集不徹底的,使用溶劑型油墨的未采用直接燃燒、吸附脫附蓄熱燃燒或催化燃燒等高效處理措施的,停產整治。

(3)2019年9月30日前,石化(20家)、有機化工(258家)、工業涂裝(472家)、包裝印刷(94家)、鋁型材(72家)等重點行業完成涉揮發性有機物設備與場所密閉改造,提高廢氣收集率,加強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控制,減少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重點排放企業按照市里統一要求在主要排污口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嚴格執行新標準。各生態環境分局要嚴格執行山東省“1+5+8”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項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5項分行業排放標準、8項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對行政區域內企業進行排查,向有關企業逐一發放告知函,告知企業執行污染物排放的標準限值、執行時間、整改時限、日常環境執法和監管要求,督促企業按時完成大氣污染物治理提標改造,確保在新標準排放限值執行之前,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各級環境監測、監控、執法工作要根據新標準排放限值的執行時間,同步進行調整。(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強化主城區建材行業整治。對主城區商混企業(45家)進行綜合整治,樹立標桿企業,推動規范化、標準化管理。主城區外環路(東至楊瓦路、西至擁軍路、南到八馬路、北到禹王北街)以內,原則上不再新建商混站。(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審批服務局牽頭)

5.加快部隊燃煤鍋爐淘汰。2019年10月底前,八九醫院1臺15噸燃煤鍋爐,炮八旅部隊營房5臺1噸、1臺6噸燃煤鍋爐關停淘汰。關停之前,及時投放治污藥劑,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濰坊軍分區牽頭,濰城區政府協調)

6.深入開展執法夜查行動。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推動夜查常態化,始終保持整治大氣違法問題的高壓態勢。嚴肅查處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環境污染嚴重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加大新聞媒體宣傳曝光力度,形成全社會人人參與大氣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專班,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組成(專班組成人員見附件)。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也要參照市里做法,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本轄區專項整治方案,統籌推進轄區內各項治理任務落實。7月底前,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將專項整治方案分別報市工信局綠色發展推進科和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生態環境科。

(二)依法依規限產減排。運用能耗、環保、質量、技術、安全等綜合標準,實施綜合標準評價,嚴格常態化執法,依法依規限產減排,促進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三)落實部門責任制。市直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環保、安全、質量、能耗方面的限產減排強制措施和環境問題綜合整治措施,分別由生態環境、應急、市場監管、發改部門牽頭負責制定并公布,報專班辦公室備案。

(四)強化督導檢查。實行工作專班成員督辦制度,由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制定專班組成人員分工包靠督導方案,分別包靠縣市區、行業、企業,分工負責、分線作戰,重點督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攻堅任務落實、各行業企業治理節點推進、重點環境問題解決情況等,確保按時完成治理任務,切實解決環境突出問題,每月督導不少于2次。

(五)嚴格追責問效。對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務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對停產整治后仍不合格的,由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責令停業關閉。對工作推進滯后時間節點的,環境問題突出的縣區,嚴格按照《濰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問責實施細則(暫行)》等規定要求進行問責。

附件: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附件

工業排放整治工作專班成員名單

組 長:王樹華 副市長

副組長:葛汝千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鞠俊海 市工信局局長

羅相賢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張炳利 市發改委總經濟師

王成喜 市工信局副局長

姜欽亮 市財政局二級調研員

葛坤培 市人社局副局長

韓俊清 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

李建文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崔華東 市住建局副局長

周錫勝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龐立澤 市城管局三級調研員

張則永 市應急局副局長

湯振國 市國資委副主任

歐永生 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

孫 波 奎文區委常委、副區長

徐 瑩 濰城區委常委、副區長

趙 偉 坊子區委常委、副區長

孫令波 寒亭區副區長

張振城 壽光市委常委、副市長

牛茂榮 安丘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李 鵬 昌邑市委常委、副市長

張正民 昌樂縣副縣長

劉振永 濱海開發區管委會二級調研員

濰坊市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山東省加強污染源頭防治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魯發〔2018〕36號)、《濰坊市加強污染源頭防治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濰發〔2018〕33號)、《關于印發〈濰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濰政字〔2018〕33號)及全市環保攻堅行動現場推進會議精神,切實做好重型柴油貨車污染管控,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高質量完成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市環保攻堅行動現場推進會議確立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協作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分工合作、聯合執法機制,明確目標、配套制度、集中攻堅,綜合運用劃定貨車限行、禁行區域、嚴格路面和源頭管控等措施辦法,保持嚴管嚴查高污染排放機動車工作態勢,有效整治高污染排放車輛違法上路違法行為,倒逼淘汰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確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和總量減排目標任務。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扎實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吳磊任總指揮,市政府副秘書長胡曉坤,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丁新杰任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專班,在交警支隊設立辦公室,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薛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次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調度指揮、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措施

(一)加快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按照市交通局印發的《濰坊市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由公安部門負責搜集匯總包含車輛型號及出廠日期在內的國三柴油貨車臺帳清單,推送交通運輸部門督促淘汰。嚴把源頭關口,對納入淘汰范圍的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變更、檢驗及轉入登記。

(二)劃定貨車限行、禁行區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制定本地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方案,劃定貨車限行、禁行區域,依法依規嚴格管控。中心城區貨車限行、禁行區域由市政府設定頒布。

(三)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一是嚴查闖禁行違法行為。要依據已劃定的貨車限行、禁行區域,加強執法管控,采取巡邏管控和查緝布控系統動態監管措施,對闖禁行違法行為實施嚴格管控和頂格處罰。二是強化管控手段。加大政府投資力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在濰安路、寶通街、北外環、北海路等路段路口增設50套闖禁行抓拍監控系統,完善科技管理設施,加大非現場抓拍、取證、查處力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處罰信息,增強依法嚴管的震懾力。由各區政府負責在濰城、寒亭等重點區域設置限高桿,并制定繞行管控等措施,用物理手段限制貨車通行,推動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三是開展聯合執法管理。在嚴格落實原有的聯合執法機制基礎上,在西環路寶通街、濰安路健康街、北海路濰膠路、206國道牛埠治超站設置4處聯合執法點,每個聯合執法點配備8名執勤人員(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城管部門各2人)和相應的執法執勤設備、裝備,分別由公安、城管、交通運輸、生態環保局牽頭負責,嚴格管控貨車進入限行區域。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也要分別成立由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城管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重點對轄區限行道路進行巡邏管控,構建固定執勤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管控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此次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是貫徹落實全市環保攻堅行動現場推進會議精神、改善提升全市空氣質量的務實之舉。各級、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擺上突出位置,立即組織力量,全面動員部署,全方位、精細化開展排查整治,迅速掀起整治工作高潮,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措施落實。相關責任、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配合、嚴格標準,確保整治行動出成果、出成效。要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行動不走過場、不搞形式,堅決打好集中整治攻堅戰。整治期間,市相關部門將采取“四不兩直”的督導方式,加強對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宣傳引導。各級各地宣傳主管部門要制定宣傳方案,采取多種形式,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大力宣傳機動車污染的危害性、防治污染的對策,鼓勵使用節能型低排放機動車,提高人民群眾對該項工作的認識和參與意識。要設立“曝光臺”,定期報道突出問題和整改情況,推動問題解決。要發揮公眾和輿論監督作用,落實有獎舉報等辦法,形成全社會共同打好攻堅戰的濃厚氛圍。

附件:濰坊市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專班附件

濰坊市機動車排放整治工作專班

總 指 揮:吳 磊 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總指揮:胡曉坤 市政府副秘書長

丁新杰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成 員:羅相賢 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

鐘光文 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

于世文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薛林市 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高永干 奎文區副書記、代區長

孫修煒 濰城區副書記、區長

張龍江 坊子區副書記、區長

劉金國 寒亭區副書記、區長

張作智 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王若水 高新開發區黨工委委員、公安分局局長

專班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薛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調度指揮、督導檢查等工作。辦公室由以下人員組成:

潘月杰 市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

李建文 市生態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王升帥 市生態環境局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科長

杜傳錄 市城管局執法監督科科長

馬學營 市交通運輸局督查科科長

侯安水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黨委委員、交管科長

李 強 奎文區政府應急辦主任

楊 峰 濰城區政府政務服務熱線受理中心主任

徐洋洋 坊子區政府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陳 雷 寒亭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

周光亮 經濟開發區黨政辦公室綜合保障科科長

劉 濤 高新公安分局指揮中心科員附件3

濰坊市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省揚塵治理綜合整治方案》和全市環保攻堅行動現場推進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全市揚塵污染防治,提升揚塵精細化管理水平,盡快遏制揚塵污染反彈趨勢,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根據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通過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拆遷工地等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大力整治渣土車等運輸車輛遺灑、泄露物料等交通運輸揚塵污染問題;加強國省道保潔,改進城市道路保潔方式等問題。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機制,有效遏制各類揚塵對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助力實現全市空氣質量根本性扭轉。

二、責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責任,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各類工程的行業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對各區、市屬各開發區揚塵防控工作的指導力度,充分形成監管合力。

(一)建筑、市政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措施

1.嚴格“三個落實”。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標準,嚴格落實“兩個監控頭”管理,嚴格落實工地揚塵治理“十五條鐵律”(市住建局《關于進一步嚴格市區工地揚塵防控工作的意見》)要求。

2.每個工地達到“五個必須”。(1)出場車輛必須沖洗。施工現場大門口應設置車輛沖洗設備,并配備高壓水槍輔助沖洗,出場車輛輪胎、底盤和欄板要沖洗干凈,嚴禁運輸車輛將塵土帶出工地。在工地現場安裝攝像頭,其中應安裝一個攝像頭對準出入口洗車設備,全覆蓋出入車輛。(2)施工場地裸露土地及易揚塵物料必須全覆蓋。現場內裸露土地、砂石等易揚塵散料,以及短時間內不安排清運的建筑垃圾、渣土等,應采用遮蓋網、密目網、草簾等進行密閉覆蓋,不得出現裸露。(3)施工道路必須沖洗。施工道路應全部硬化,要用高壓水槍沖刷,并在兩側加排水溝,嚴禁不沖刷或掃帚清掃產生揚塵。(4)施工現場必須灑水濕潤。場區內應配備霧炮、灑水車、噴淋設施等,土方等揚塵作業應濕法作業,施工道路要定期噴水,保持濕潤。(5)物料堆放必須整齊。現場使用木方、模板、鋼管等物料應碼垛整齊有序,臨時存放渣土應碼方覆蓋存放。

3.嚴禁有毒煙塵排放。施工現場不準熔融瀝青、焚燒油氈和橡膠、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質,生活垃圾應及時清運。

4.實行臺賬式管理。以“全面停工整改+復工申請+區主管部門驗收”的方式,全面建立揚塵防控工作臺賬,倒逼工地揚塵管控達標。自本方案印發之日起,城區所有工地全部停工整改。凡符合“六個百分百”“兩個監控頭”和“十五條鐵律”等揚塵標準要求的,隨時可以申請復工。各區(市屬各開發區)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臺賬,逐一進行達標驗收,按照“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失職追責”的要求,根據復工申請及時組織現場驗收。

5.市級組織開展地毯式檢查。由西向東,按照濰城區、奎文區、經濟開發區、寒亭區、坊子區、高新開發區的順序,逐區逐項目進行檢查,不遺漏一個項目。

6.實行嚴管重罰。對已經驗收復工,仍存在問題項目,對責任單位嚴格給予“停工+頂格經濟處罰”的處理。對反復發現嚴重問題的項目單位,本地企業給予行政罰款、暫停招投標資格、降低(注銷)企業資質等處理;外地企業給予清出濰坊建筑市場的處理。對已經驗收,仍然發現較多項目存在問題的區、市屬開發區給予通報批評處理。

完成時限:2019年8月10日完成整改,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水利工程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措施

1.嚴格落實水土保持措施方案和環境保護措施方案。建設單位應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揚塵污染防治責任,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具體的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并嚴格落實。

2.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施工單位應派專人每日灑水降塵,現場加工產生的碎屑粉末應及時清理;工程垃圾、渣土搬運、裝卸過程要及時苫蓋、噴淋灑水,嚴禁隨意拋灑。施工現場主要道路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硬化,確保滿足揚塵治理有關要求;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車輛沖洗設備,對進出車輛逐一沖洗,消除帶泥上路現象。鼓勵采用抑制揚塵的新技術、新設備。

3.繼續強化裸露地面和土方的揚塵治理。拆除施工時,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區域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作業時須做好灑水降塵工作,及時將渣土清運出場。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內未使用的土堆及裸露部位應使用防塵網進行覆蓋或種植花草等適宜的植物進行綠化。

4.加強建筑垃圾土方砂石運輸管理。建設單位要對所管項目的渣土運輸工作負總責;施工方必須選用合格的運輸單位運輸建筑土方砂石。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該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在土方工程施工階段,派專人在現場進行值守;要在施工現場醒目處設置公示牌。

5.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揚塵治理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力度。對揚塵違法的施工單位依據違法情節輕重,給予在全市通報批評、在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信用動態評價中扣分、媒體曝光等處理,并限期整改。

完成時限:2019年8月10日完成整改,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三)公路(交通)工程揚塵治理專項措施

結合工程實際,積極推行六項措施,達不到標準規范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1.施工作業重點路段現場圍擋封閉施工。

2.路基土石方施工作業必須配備灑水車、霧炮車等噴灑設備濕法作業。嚴禁使用鼓風機設備、易產生粉塵的施工設備進行路面銑刨、清掃。配置防塵設施,路面銑刨采用濕式銑刨,清掃車配合真空吸塵車進行除塵清掃。

3.施工區域內裸土及物料堆放及時采用密目網等進行全覆蓋。

4.臨時道路、運輸通道合理硬化。

5.運輸車輛密閉運輸,嚴禁拋灑并及時清洗維護。

6.施工區域內及時采取灑水等抑塵措施,保潔作業垃圾定點處理,嚴禁施工垃圾隨意丟棄或采取焚燒等污染方式處理。

完成時限:2019年8月10日完成整改,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房屋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措施

1.房屋拆遷工地必須設置鋼板圍擋或者實體墻全封閉施工,不得留有缺口,底邊要封閉,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并保持環境清潔。

2.房屋拆除作業時必須使用灑水車、霧炮等設備噴淋、灑水控制揚塵。采用爆破拆除方式的,應提前24小時不間斷對樓體各樓層進行噴淋、灑水,確保樓體完全濕透。爆破后立即對渣土進行噴淋、灑水降塵。

3.出入口路面必須硬化,并保持出入口路面清潔。

4.渣土清運車輛必須全部覆蓋或密閉運輸,現場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并有專人負責管理。車輛駛出拆除工地前必須沖洗車身、車輪,不得帶泥上路。

5.已完成房屋拆除的工地,現場圍擋繼續保持完整,及時封閉出入口。現場存放的土堆、渣土及裸露土地,必須進行覆蓋,覆蓋要嚴密,不留死角。

完成時限:2019年8月10日完成整改,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五)渣土運輸揚塵治理專項措施

1.對城區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和拆遷工地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各工地出入口是否硬化、是否安裝沖洗設施且正常使用等,對達不到要求的,立即責令限期改正,確保渣土車輛駛出工地時前進行有效清洗,車體干凈,不造成揚塵污染。

2.加快推進市城管綜合服務平臺渣土車輛監管子系統建設,在城區渣土車出入口安裝24個高清視頻監控設備(該項工作按招標計劃推進完成),借助“人臉識別”智能化管理手段,對無牌、無證運輸、覆蓋不嚴等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規運輸行為。

3.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建筑渣土聯合執法行動,每半月開展不少于一次的“零點后行動”,對重點工地和重要路段實行重點監控,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密閉運輸、帶泥上路、道路拋灑、無證運輸、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查處的渣土運輸企業和車輛繼續在媒體上予以公開曝光。

4.加快推進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按照程序辦理用地、環保、建設等相關審批手續,盡快建成投入使用。同時,應結合場地情況同步配建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處理廠,實現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

5.根據渣土運輸企業招標程序,積極組織推進新一輪招標工作(該工作按既定時間推進)。招標車輛必須是經機動車檢測部門檢驗合格的各類牌證和手續齊全的新型環保智能專用運輸車輛(單車核定載質量不小于12噸)。運輸車輛按照規定安裝衛星定位系統,運輸車輛監控設備要及時納入市級數字化監控平臺進行統一監控。

完成時限:2019年8月10日完成整改,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六)普通國省道保潔專項措施

1.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局)下放后,普通國省道道路保潔實行屬地管理,由當地政府負責。

2.普通國省道道路保潔采取濕法作業,參照城區道路保潔標準要求,實行“沖洗+洗掃+人工”協同作業,確保路面干凈整潔。

3.道路清掃垃圾實行定點存放,嚴禁隨意處置。

4.普通國省道養護作業現場全面實行“六個百分百”和“六不”標準,嚴格控制揚塵。“六個百分百”:施工區域100%圍擋、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蓋、施工場地100%灑水清掃、出入車輛100%沖洗、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六不”標準:物料存放不裸露、施工作業不揚塵、工程渣土不外溢、大風天氣不施工、物料運輸不拋撒、車輛上路不帶泥。

完成時限:2019年8月10日完成整改,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七)“保潔洗城”專項措施

1.在中心城區日常道路保潔工作的基礎上,全面開展“保潔洗城”工作,對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輔路面及人行道路面每周一次全面沖洗,實行“沖洗+洗掃+人工”協同作業,達到“全覆蓋、無縫隙”。沖洗作業后,道路達到“以克論凈”標準。

2.對道路兩側綠化帶及苗木每周一次清洗;在日常養護的基礎上,對沿街綠化帶、綠化苗木樹穴進行枯枝落葉撿拾、清理過高積土,清洗過后確保苗木清潔、無灰塵色變、無水流外溢、道路積水、泥土外溢等問題。

3.對道路兩側設置的果皮箱、垃圾桶等設施每周一次徹底清洗。在日常保潔的基礎上,每周實行一次全面清洗+擦拭,達到內外無垃圾殘留、無污水污垢、無塵土、無異味。

4.合理安排“保潔洗城”作業作業時間,盡量利用人流車流量少的夜間或凌晨進行作業,作業時提前示警,注意避讓過往車輛合行人,最大程度減少對市民出行的影響。

5.成立專門應急保障隊伍,對建筑工地出入口、沿街飯店亂潑亂倒的下水道口、雨水篦子及周邊、雨后綠化帶泥土外溢部位、建筑工地密集區域、渣土車主要路線周邊路面、綠化帶、苗木及果皮箱、垃圾桶進行巡回清洗,一旦出現問題,確保即時清洗。

完成時限:長期長效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田民利副市長為組長的揚塵防治攻堅工作專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等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濰城區、奎文區、坊子區、寒亭區和高新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成立4個專項工作組,市住建局牽頭成立建筑、市政和拆遷工地揚塵治理專項工作組;市城管局牽頭成立渣土運輸和“保潔洗城”專項工作組;市水利局牽頭成立水利工程工地揚塵治理專項工作組;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牽頭成立公路(交通)工程和國省道保潔專項工作組。

(二)強化工作調度。建立揚塵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研究推進工作。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周調度周通報制度。各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要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向專班辦公室報送本周工作進展情況。專班辦公室要加強調度匯總等工作,對各區、市屬開發區和各單位工作推進情況一周一調度、通報,對各區、市屬開發區和各單位工作推進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總結推廣。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治理成效不明顯、不按時上報有關情況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問責。

(三)加強獎懲考核。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將揚塵整治工作其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全力推進,結合本實施方案建立起以生態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各級執法部門要加強執法檢查力度,確保專項行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各牽頭部門及工作組要對照任務舉措,拿出相關考核細則,考核結果定期上報市工作領導專班。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區、市屬開發區,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拖沓、履職不力、逾期未完成規定任務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媒體曝光等措施,督促問題整治,并啟動問責程序。

附件:濰坊市揚塵整治攻堅工作專班附件

濰坊市揚塵整治攻堅工作專班

組 長: 田民利 副市長

副組長:馬 冰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教法 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成 員:宋赤鋒 高新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薛 林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孫希志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一級調研員

鐘光文 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

于世文 市交通局黨組書記、局長

周壽宗 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文東 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書記、主任

高永干 奎文區副書記、代區長

孫修煒 濰城區副書記、區長

張龍江 坊子區副書記、區長

劉金國 寒亭區副書記、區長

石銘奎 綜合保稅區黨工委副書記

張作智 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

專班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教法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情況匯總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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